为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中华环保联合会根据有关部委的精神,开展全国节能环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申请指南
中环联字〔2018〕6号(文件通知)
统一样式的铜牌与证书
申报条件和程序
申报联系电话
VOC处理与监测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根据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节能环保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信用评价程序,经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审、联合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审核,2018年度第六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
经研究决定,现正式启动“第七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总会的统一部署由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开展VOCs减排与控制领域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组织和征集工作,诚邀行业内有关单位和会员单位申报。
文件通知
统一样式的铜牌和证书
根据有关部委文件精神,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采用统一样式的标牌及证书;中华环保联合会信用评价标牌及证书样式,如下:
信用评价标牌
信用评价证书
信用评价证书封面
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的均可参与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主体,且申报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等级3年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稳定经营记录;
(二)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三)未被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请申报企业填写《节能环保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表》或直接填写《全国节能环保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内要求提供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会。
(二)审核
我会将按照公平、公正、严谨的要求,对申报资料按照统一制定的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结果。
(三)复审
我会将组织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和行业信用评价专家对申报企业按规定程序和标注进行评价工作,最终出具正式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四)公示
评价结果将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官网进行公示。网址:www.bcp12312.com、www.acef.com.cn
(五)评价结果发布
中华环保联合会为获评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牌匾、证书及评价报告。